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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 兰
近日,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,贵州省9个县(区、特区)正式启动“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(市)委书记用人行为”试点工作。这9个县(区、特区)分别是:贵阳市云岩区、遵义市湄潭县、六盘水市钟山区、安顺市关岭县、黔南州长顺县、黔东南州麻江县、黔西南州望谟县、毕节地区纳雍县、铜仁地区万山特区。“我们选择这9个县(区、特区)作为试点,并不是它们存在什么问题,恰恰相反,是出于它们各方面基础较好的考虑。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先忧解释道。
对于为什么要把县委书记作为这次活动的对象和主体,李先忧进一步解释道:“活动的对象和主体是县(市)委书记,是因为县的用人和县委书记的用人是一体的,两者很难分开,有时县委书记暗示或者引导一下,方向就会发生转变。”
针对有人认为此举在于削弱县委书记的权力,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有关负责人表示,此举既是对县委书记用人权力的规范,也是对县委书记自身的保护,因为用人权力本身对县委书记来说就是把双刃剑。一方面,用人权力是县委书记权力中非常重要的部分,这项权力行使得好,有力于县委书记搭建班子,突破障碍,促进区域经济发展;另一方面,倘若行使不好,则可能伤及县委书记自身。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,由于方方面面的干预,县委书记在行使用人权力时往往极易积累矛盾。所以,更加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(市)委书记用人行为,其实是对县(市)委书记的保护,至少可以帮助他们化解一些矛盾,突破一些困扰,减少外界干扰的可能性。
“我们希望通过今后一年的试点,摸索出一套周密而又简便的制度和方法,并在实践中积累经验,逐步形成长效机制。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先忧对此寄予厚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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